挖眼男孩凶手(男孩被挖去双眼凶手)

其实挖眼男孩凶手的问题并不复杂,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男孩被挖去双眼凶手,因此呢,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挖眼男孩凶手的一些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!

四川宜宾挖眼案凶手聂梦兵落网,后来怎样?

大街惊现双眼被挖女子

古来就有“相聚便是缘”、“一日夫妻百日恩”、“宁拆一座庙,不破一桩婚”,可见夫妻、婚姻从古就被寄托了美好祝福。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感情处理不当,而剑走偏锋,最终造成悲剧。

曾发生在2000年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的一桩残忍“挖眼案”,便是因为丈夫的疑心处理不当用了错误的极端方法处理,酿成了这样的悲剧。

在2000年9月5日的这一天,高县的民警像往常一样出街巡逻,却遇到了这样古怪的一幕,一个人在大街上背着一名女子在奔跑,民警出于好心上前询问情况。不看不要紧,一看将几位巡逻的民警吓了一跳,赫然看见背上的女子双眼眼眶塌陷,上半身更是鲜血淋淋,民警见状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救治。

在送往医院途中,民警得知了女子受伤原因,她的眼球不是被别人,正是被其丈夫残忍挖掉的,她叙述眼睛可能还在案发现场。民警赶快赶到事发现场,将找到的眼球交给医生,希望还能有一丝希望,治好该女子的双眼。但已经为时已晚,该女子右眼球已经完全爆裂坏死,已经没有救治的希望了,左边的眼球就算通过手术,能够接上,却不再具有任何功能了。

涉事凶手竟是女子丈夫

该女子与丈夫究竟有什么矛盾,竟然用如此惨绝人寰的手段?

警方迅速派出警力赶往伤者住处,准备将犯罪嫌疑人其丈夫缉拿归案。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其丈夫,37岁的聂梦兵就在家里一直待着,哪里都没有去,警方顺利将其逮捕。犯罪嫌疑人还声称其妻子李某不会告发自己。

事情演变成今天的这一步,要从1992年,聂梦兵与李某相识的时候说起。聂梦兵因背负两万多元债务,被逼无奈躲到了高县开始生活,靠拉三轮车支持生活。在这期间在经常去吃饭的餐馆认识了了小自己10岁的李某,聂梦兵在还有家室的情况下,利用自己的花言巧语,与李某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。即使后来李某得知聂梦龙有家室依然不顾家人劝阻,坚持与他在一起,并提出一起私奔。

在刚刚宜宾生活没多久,聂梦兵被逮捕,罪行是拐卖妇女,在监狱里待了五年。在这样的条件下,李某依旧相信聂梦兵,并时常去看望他,在出狱后二人于1998年登记结婚。

二人婚后没有经济来源,在李某的父母的出资下开了一间麻将铺。但聂梦兵游手好闲惯了,在自己家的店里,吃喝嫖赌抽,不在乎客人,甚至借钱出去嫖娼。还经常疑心妻子李某与客人有不正当关系。两人的关系也是急转直下,见面经常吵架,闹得彼此双方都不愉快。

事情爆发在2000年9月5日这一天,这一天李某询问聂梦兵钱都去哪里了,聂梦兵不好好回答,说她管不着自己。李某忍无可忍终于提出离婚,但遭到聂梦兵的反对。

两人相顾无言,正沉默之际,聂梦兵突然按住李某,徒手抠她的眼睛,李某毫无反抗之力,双眼竟被活生生地挖了下来。还好被巡逻民警发现被送去医院救治,虽然并没有挽救回来。

聂梦兵因故意伤害,被法院依法判刑,终是受到了惩罚。在服刑期间李某找他签离婚协议书时,聂梦兵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说爱她,而李某不再像当时年少无知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那般,再对这个穷凶极恶的人心软了。

擦亮双眼

如果李某在年轻时多听听家人的劝阻,可能也早就看清聂梦兵的真面目,不至于和他结婚,经历以后这种糟心的事情。

在现实生活中,还是经常有无知少女被欺骗,我们一定要有一双慧眼,不要被别人的几句花言巧语就被迷失了心窍,这可能会让人走进万劫不复的深渊。

山西男童被挖眼案,有没有可能凶手盗穿张会英的紫色衣服作案?

警方有物证,带孩子血的紫色衣服。但是多人口供,张会英当天穿的是绿色的衣服,马尾头。据目前的报道来看张会英还根本没有时间作案。下班下午3点15分,以后搭摩托车去县城(有人证),到县城后在妹妹家(有人证)妹妹家出来去摸移动手机奖(有人证),坐车回家公交 (有人证),回家已经过了案发时间。下午6到7点。案发的时候她几乎都有人证他不在现场。警方现在就凭一件血衣就断定张会英是凶手未免太草率了吧。本人觉得1、有没有可能张会英指使他人干的,自己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据。张会英是知情者,最后怕事情败露殃及帮凶,自杀来个死无对证。借给凶手衣服,起到麻痹路人,混淆试听,干扰侦破的作用,而自己却不在现场也没有作案时间。 2、不是斌斌的家人和人有仇,而是斌斌的伯父家和人有矛盾。凶手偷取张会英的衣服,挖去斌斌双眼,然后把证物藏在张会英家。一但被发现就是引发这2家的激烈的矛头,他好偷着乐。我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大,也符合农村农民犯罪的心理特点。已经有简单预谋。如果是割去身体器官那么需要带刀,那比较麻烦和容易暴露,挖眼睛可以用树枝也可以直接用甚至石头,比较方便。如果从这方面考虑的话我觉的凶手很可能是养鸡场的人干的。张会英为人木纳,不善言语,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对头。也许因为和人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起了争执,对方怀恨在心(农村妇女往往因为几句不中听的话就怀恨在心,表面上一点也看不出来)。因为是同事所以对张会英的个人衣着和家庭情况和亲戚有所了解,所以偷取张的衣服,故意染上鲜血,(如果我是凶手我绝对不会穿我经常穿的衣服,案后肯定处理掉,除非我太穷,舍不得那衣服)放入张家。就算张会英能洗脱罪名,估计也要恶心一辈子。就算找不到真凶,斌斌的家人也会恨张会英家一辈子。张会英自杀很有可能是觉得自己和这事有瓜葛,(可能有人暗示,比如哇你亲戚家出大事了,警察会不会怀疑你啊什么的,而且媒体报道提到斌斌说伯母,因为张会英很少去斌斌家,凶手可能冒充张会英,可能在欺骗小孩的时候说斌斌我是你伯母,你家打麻烦将吗,带我去好吗,因为斌斌也很少看见伯母,印象不深。我觉得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斌斌刚开始说是伯母后来又否认了)但是有没有什么证据和思路,本来就精神有毛病,脑袋一热就自杀了。有人说偷衣服很难,一个熟人到你家看见没人在你的衣柜里拿件衣服会很难吗。如果有人就说来找张会英的,如果没人就拿走。农村不象城市,随手关门的,家里一个人没有门开着的比比皆是。熟人走家串门聊天是经常有的事情。

以上都是个人看报道的猜测和臆断,仅供参考。

山西五岁男孩被挖眼,凶手究竟是谁?

肯定是他的伯母啊,如果是凶手为什么对小孩子下手,如果是卖器官为什么把眼球扔在孩子旁边的草地上,为什么凶手对他下手,他不挣扎,可能是他认识的熟人,所以常人也不被怀疑。再说他的伯母经常在屠宰场杀鸡,血腥场面经常见,对小孩挖眼球也见怪不怪。只不过他没想到时候的影响这么大,只好畏罪自杀。

山西被挖双眼男童,可怜的他为什么会被挖眼是什么原因

案情分析 罪犯如果是一个从来没有从事过医学手术职业的人 是不可能完好的取出双眼的 如果没有麻醉药 小孩很可能疼死 仇人的话不可能挖两只眼 一只足矣慰藉 因为她没那么好的心理素质 和手艺

凶犯特征:一、受过外科手术训练,且经验较为丰富。二、有接触并使用麻醉药物的渠道和能力。三、能快速实施犯罪并转移,系多人作案,有交通工具。四、犯罪车 辆有保存人体器官设备,案犯同时精通相关技术并能熟练使用相关设备。五、案犯有能力和条件实施灭口,但未实施。六,熟悉被害人情况,从而迅速实施犯罪并逃离。

初步判断如下:案犯一人以上,其中,至少主犯一人,从犯一人。主犯A:女性,年龄四十岁左右,30岁以上,受过专业医学训练,并有长期外科手术及医科从业经验,案犯工作或居住地点不超过案发地点半径100平方公里,有稳定社会关系及社会地位。反侦查能力较弱。

这个案子不能速破,该地公安局长可以自尽雪耻了。

不认识被害的孩子,这里求所有人,我们干点有用的,别骂架了,我给大伙磕头。此案必破,此犯必捕。全民推理,全民关注,全民搜索,为孩子申冤!!!!

五湖失踪小孩找到了吗?听说找到被人挖了眼睛

山西男童被挖眼案续:警方悬赏10万缉拿凶手

新华社消息8月27日下午,山西省汾西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,对“8·24”伤害儿童案提供重要线索直接协助破案的有功人员,公安机关将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8月24日傍晚,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恶性案件,一名6岁男童被骗至野外,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致其双眼严重受伤。案件发生后,山西警方高度重视,省、市、县三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,全力开展侦破工作。目前,案件正在侦破之中。

据男孩父母介绍,事发当日22时许,在离家不远的野地里发现满脸鲜血、眼珠已被挖去的小男孩,但眼角膜已不见。据男童亲属介绍,当地警方已在事发现场找到小孩的眼珠。据孩子自己回忆,嫌疑人疑似一名操外地口音妇女。

据山西省眼科医院办公室主任杨彩珍介绍,目前,经过院方的全力的抢救,男童已无生命危险,但基本确定已经失明,下一次具体的手术时间还未确定。

高县挖眼案:变态丈夫疑妻子不贞,残忍挖掉其双眼,后来怎样?

2000年9月5日,高县公安局的几名民警正在大街上巡逻,突然看到一个人背着另一个人在大街上跑,民警赶忙上去查看情况。

待民警走近一看,只见被背着的人上半身全是鲜血,同时两个眼眶塌陷进去,还在不断流出鲜血,很明显其眼球已经没了。

一听到是巡警,伤者一把就抱住巡警的脖子,该名巡警随即便接过伤者,赶紧将其送到高县人民医院抢救。

而就在抢救的过程中,医生和警方都从受伤女子断断续续的哭诉中得知,她的眼球是被丈夫亲手挖掉的,眼睛可能还在事发现场。

为尽最大可能挽救女子的眼睛,干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寻找,很快就找到了还连着一大截视觉神经的眼球,并火速送到医院。

但医生观察之后发现,伤者的右眼球已经完全爆裂坏死,不可能再重新移植了,左边的眼球虽然能接上,但也已经没有任何视力。

凶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?为什么会对自己的妻子下此毒手?

不管是什么原因,如此残忍的手段,让医生都气愤不已。

做出如此恶行,警方自然要将凶手捉拿归案,当警方赶到其住所时,这个名叫聂梦兵的37岁男子竟然还待在家里没跑。事后警方得知,此人竟还认为妻子不会告发自己。

经过进一步调查,警方得知了事情的原委。

1992年,聂梦兵因为做生意欠下两万多元债躲到了高县,后开始拉三轮车过活。因为经常在受害人李某姐姐家的饭馆吃饭,结识了小自己10岁的李某。

当时,聂梦兵已有家室,但谎骗李某自己没有结婚,于是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。没过多久,李某得知了此事,但却认为两人的感情是真的,于是不顾家人的反对,和聂梦兵私奔,逃到了宜宾市。

但事情很快又出现了改变。刚到宜宾没多久,聂梦兵就因此前犯下的拐卖妇女案被警方抓捕,判刑五年。

不过即使这样,早就被所谓爱情冲昏头脑的李某,还依旧没有放弃。在聂梦兵坐牢的时候还经常去看他。

待聂梦兵刑满释放之后,两人又生活在了一起,并于1998年正式结婚。

因为结婚之后,聂梦兵和李某均无工作,没有收入来源,李某的父母便出钱开了一间麻将铺。

但麻将铺开起来之后,聂梦兵却整天只知道喝酒打牌,就算客人来了也不愿意让位置。后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,更借钱出去嫖娼。

同时,聂梦兵还将自己肮脏的想法强加到妻子李某身上,正常客人来打牌,聂梦兵就认为其和妻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,还诬陷妻子在外面“三陪”。

为此,两人吵的架越来越多。

2000年9月5日,李某追问聂梦兵钱的去处,聂梦兵称自己不用和其解释。后李某便提出离婚,聂梦兵不同意。

但正当两人无话之时,聂梦兵突然窜起身来按住李某,直接抠她的眼睛,李某的双眼被直接挖了下来。接着就有了开头发生的一幕。

聂梦兵的故意伤害行为手段极其残忍,造成严重后果,最终他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

画人画虎难画骨,知人知面不知心。就算是被抓之后,李某找其签离婚协议之时,聂梦兵还在口口声声说爱她,将自己犯下的种种恶行忘得一干二净,简直令人不齿。

而李某,年少无知被欺骗,不顾家人的反对,看不清自己面前的到底是人是“鬼”,最终也承受了本可以避免的痛苦。

在现实生活中,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这起案件的影子。虽然案件过去已经20年,但无知少女不听劝告被骗,造成各种后果的,依旧不在少数。

所以,也再一次提醒朋友们,你认为的爱情或许只是一个甜蜜的陷阱,掉进去之后,只会让你伤痕累累的哭着后悔。记爱情来临时,记得擦亮你的双眼,看清是“人”还是“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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